来源:中国校园文化建设网 文章作者:佚名
第二章 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 中小学每个班级应当配备一名班主任。
第五条 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第六条 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
第七条 选聘班主任应当在教师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查以下条件:
(一)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二)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上一篇文章:最受学生欢迎的八类老师
·下一篇文章:如何防止“问题学生”再走极端
转载请注明转载网址: http://www.zxxcn.com/news/bzr/1053175821FFBG2KJ04E106CJ90F1H.htm
【相关内容】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余建祥 |
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