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学院 文章作者:小狼
上一篇文章发布后出现了意料之中的争议与质疑,特别是关于“需求创造论”的内容,大部分网友都表示难以认可,所以请各位允许我再花一些笔墨作一段补充阐释作为本篇的开头。有网友拿吃饭的需求和接受培训的需求作对比,其实并不合适,因为需求的性质并不相同。人不吃饭则无法生存,而人不接受培训可以照样很好地生活下去。根据需求的性质不同,我大致将其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作为生命活动保障的需求,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也就是传统所说的衣食住行,无论哪个时代哪个国家,这几样需求都是必须的。第二个层次是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产生的使人感受到方便和舒服的需求。举个例子,吃饱饭是第一个层次的需求,而吃美味的饭则是第二个层次的需求。第二个层次需求的特点是不受文化、观念、信仰所影响,只要社会、经济、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这种需求就会产生。第三个层次是满足人群观念、意识、信仰的需求,奢侈品和嗜好品就属于这类需求的产品。这一层次需求的特点是,不一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出现,但会强烈受到社会文化、潮流、价值观的影响,且具有可替代性。再举例子,使用手机属于第二层次的需求,而使用iphone则是属于第三层次的需求。从例子中可以看出,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的需求是无法受人为控制的,我们只能去生产顺应这两种需求的产品,谁能抢得先机谁就能获取胜利。而第三层次的需求则是可以被人为影响的,甚至是可以被人为“创造”的。最为经典的案例是1951年智威汤逊芝加哥公司为戴比尔斯公司营销的“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的广告语,将钻石与坚贞不渝的爱情联系到了一起,人为放大了钻石的需求,也使得戴比尔斯这家南非钻石商在往后的六十年中独占鳌头。
对于教育培训业而言,如上一篇文章所分析的,其实包含了教育业和培训业。教育业属于第二层次需求,但培训业细分领域却属于第三层次的需求。诚如前文所言,第三层次需求受文化、观念等影响,这也是为什么同样属于发达国家且都存在入学测试制度的日本和美国,前者中小学课外辅导行业发达而后者对该行业的需求小很多。因此对于属于第三层次需求的培训业,只要能敢于去“创造”别人尚未发掘的需求,就能成为该细分领域的领航者。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教育行业老大们其实都是有意或无意地通过改变社会人群想法观念“创造”或者扩大了培训业的需求,而他们所使用的影响观念“工具”就是上篇文章所提到过的“逻辑”与“实证”。
我们常常认为教育培训机构是顺应了市场的需求而发展起来的,但真实情况却恰恰相反。“创造”出了需求的公司机构实际上把握住了行业趋势的话语权,利用信息不对称性,将培训需求导向自己擅长提供的产品。例如学而思成功地营销了“培优”概念,彻底颠覆了人们以往所认为的优生不需要培训的观念,让成绩优秀的学生也来上补习班。而从奥数起家的学而思最擅长的便是讲解难度较高的课程,即使是中学课程的教材也充斥着大量超越了中高考难度的竞赛题,这恰好又能满足成绩优秀学生的口味。再如学大设计的个性化培训概念便是大家现在普遍接受的“N对1”方案,不断向学员和家长强调定制服务的重要性,强化学管顾问的作用,弱化教师的影响。而一对一课程最大的特点本身就是难以量产高素质教师。还如新东方的高考课程,会不断宣扬应试技巧方法的重要性以及激情励志激发兴趣对于考生的积极作用,而这两方面正是新东方最擅长的大班课程所能提供的。
看到这里,可能有读者会产生疑问了,这些教育培训机构老大们所“创造”的需求和开拓的市场都是“非特异性”的,换言之就是其他机构也可以踩着这些大佬们的肩膀沿着被开发出来的道路分一杯羹。自己辛苦开创的基业却被人轻而易举窃取当然不是这些培训业开拓者所愿意看到。摆在他们面前去避免上述状况的方法只有两个,要么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布局和扩张,要么借助已经掌握的话语权强行将该细分领域与自己机构“特异性”挂钩起来。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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