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和社会关切,推出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持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省人大推动修订完善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已于2022年1月1日施行。省委政法委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手段,通过平安建设考评、市域社会治理、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等措施,确保工作深入开展。省委网信办积极开展2021年“清朗”专项行动,全年共接到涉未成年人网络有害信息有效举报线索764条,全部处置完毕。省法院推进法院系统少年法庭建设,全省法院已建有少年法庭48家。省检察院加大监护侵害与监护缺失监督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了“督促监护令”工作。省发改委支持地市级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加强普惠性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加快“双减”工作落地见效。省科技厅鼓励科普场馆积极开展面向公众的科普活动,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省工信厅指导厅属核地质二一二大队子弟学校,积极开展禁毒宣传、防诈骗、防网络沉迷活动。省公安厅保持高压态势,及时查处、严厉打击拐卖、诱骗、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童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省民政厅指导各地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工作,开展全省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省司法厅联合有关部门全面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全省累计配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13655人,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资源教室932个。省财政厅筹措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3.84亿元,用于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1646万元,用于我省孤弃儿童助医助学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省人社厅优化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省住建厅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累计增设单元门口坡道扶手806处、坡化人行道469处,加装电梯500部。省交通运输厅推进“母婴休息室”建设,目前交通运输行业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母婴休息室94个。省农业农村厅通过技能培训,让更多农户愿意留下来在当地就业创业,从源头上减少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省文旅厅加强对网吧、娱乐场所为重点的文化市场管理,加强对出版印刷市场、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等场所的检查力度。省卫健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指导学校、儿童福利院等做好疫情防控演练。省应急厅指导协调有关主管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演练。省政府国资委指导督促省属建筑施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认真履行责任,做好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各项工作。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强化“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档案,督促并严厉打击无证“黑饭桌”。省体育局印发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省医疗保障局对全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基本医保公平普惠、大病保险倾斜保障政策。省通信管理局严把网站接入关,关停未备案网站76个,注销无效的空壳主体信息4142个、空壳网站信息4481个。省烟草专卖局修订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合理布局指导意见,将“校园周围存量持证户到期不予延续”作为“硬杠杠”,督促持证户自愿退出或迁址经营。兰州铁路局持续开展“当好小朋友的叔叔阿姨”亲情服务活动,配备“爱心凳”“爱心毯”,提供“红十字药箱”和“红十字救护员”,不断完善对未成年人旅途中的服务内容。省妇儿工委办做好《甘肃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终期评估工作,顺利通过国务院妇儿工委终期评估验收,并得到国务院充分肯定。省总工会积极推进工会“母婴休息室”和“职工子女托管班”建设,目前全省共建设工会母婴休息室1914个,累计服务职工群众近10万人次。省妇联完善与第三方法律顾问、心理咨询师合作机制,实现12338维权热线全天候服务,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3654件次,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近三分之一,案件办结率达97%以上。省科协组织甘肃科技馆开展一系列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普展教活动。省残联认真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未成年残疾人权益维护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均采取了有效措施,推动职责范围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光亚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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